藝術就像是一幅繽紛的畫作,總能讓人們沉浸在其中,感受到無窮的美好。從上古時代開始,藝術就扮演著人類文明發展中不可或缺的角色。上古藝術是人類智慧和想像力的結晶,每一件作品都蘊含著深刻的文化底蘊和情感意涵。在古代,藝術被視為一種神聖的表達方式,用來傳承歷史和維護宗教信仰。
今天,藝術已經演變成各種不同形式,從繪畫到雕塑,從音樂到舞蹈,每一種藝術形式都有著獨特的魅力。藝術家們通過自己的創作,帶給觀眾不同的感受和啟發。他們的作品猶如一幅幅富有生命力的畫作,將美好和情感傳達給世人。
藝術的美麗在於它的多樣性和包容性,每個人都可以找到自己喜愛的藝術形式。無論是欣賞一幅名畫,還是聆聽一首樂曲,都能讓人們感受到心靈上的寧靜與愉悅。上古藝術的精髓一直延續至今,啟發著當代藝術家們繼續創作出更多令人驚嘆的作品。讓我們一同沉浸在藝術的海洋中,感受那份獨一無二的美好。
記者/宋江誠
上古藝術阿里山森林鐵路將於7月6日全線通車,據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,觀光列車「栩悅號」、「福森號」和台鐵觀光列車「鳴日號」缺乏無障礙設施,輪椅使用者無法搭乘。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(下稱:林鐵處)回應稱,林鐵觀光列車實際營運方式非屬大眾運輸,因此未規劃無障礙車廂。王幼玲認為,由於事涉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的權利,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,已申請自動調查。
據了解,林鐵觀光列車耗資前瞻經費6,500萬元,參考國內外知名觀光鐵道打造,委由雄獅旅行社經營,並以郵輪式列車模式,規劃不同遊程、班次、停靠車站及費用,提供交通餐飲住宿套裝行程,但卻缺乏無障礙規劃,輪椅使用者無法搭乘。上古藝術館
[caption id="attachment_69973" align="alignnone" width="608"] 阿里山鐵路觀光列車栩悅號內部示意圖。(林鐵處提供)[/caption]
監委王幼玲指出,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,公共設施、公共服務的無障礙/可及性要求,並不以大眾運輸為限,國家有義務使身心障礙者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,參與文化生活、康樂、休閒活動。究林鐵觀光列車之規劃,是否合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規定?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,有無遭曲解?主管機關是否涉及違失?實有深究之必要,將深入調查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2407058285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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